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第*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第*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第1包(心肺复苏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肺复苏机
备注:
标项*:
标项名称:第2包(1托**中央监护系统等)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拖**中央监护系统、便携式脉搏血氧监护仪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第3包(医用多功能电动床等)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4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用多功能电动床、LED无影灯、高频电刀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第4包(转运呼吸机等)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转运呼吸机、可视喉镜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第5包(掌中宝超声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掌中宝超声仪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第6包(肢体气压治疗仪等)
数量:27
预算金额(元):7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壁挂式紫外线消毒机、组合式四联微量泵、肢体气压治疗仪、血管神经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第7包(内窥镜高清摄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窥镜高清摄像系统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第8包(模拟手术室、心肺复苏、穿刺模具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模拟手术室设备一批、心肺复苏模具一批、穿刺等模具一批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第9包(干扰电治疗仪等)
数量:15
预算金额(元):347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能温热牵引系统、干扰电治疗仪、脑循环刺激仪、检查针灸治疗床、针灸电针仪
备注:
标项十:
标项名称:第10包(肌肉深层治疗仪等)
数量:13
预算金额(元):21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法床、肌肉深层治疗仪、极超短波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双头)、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单头)
备注:
标项十一:
标项名称:第11包(血液透析水处理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液透析水处理机
备注:
标项十二:
标项名称:第12包(生物安全柜)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物安全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二: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三: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四: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五: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六: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七: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八: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九: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十: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十一: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十二: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六:(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七:(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八:(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九:(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十:(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十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十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生产厂商与代理同一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龙润锦城A栋2单元1302)
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龙润锦城A栋2单元1302)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给代理公司。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1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1:00
开标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地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994-221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龙润锦城A栋2单元1302
联系方式:0991-460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帆、侯杰、黄涛、潘凯
电话:15509915106 186992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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