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年)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年)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年)
3.预算金额:约¥****.***元/年度(采购预算按全市****年参保乡村户籍人口***.4*人,并以**.**元/人?年的保费进行测算所得,防贫保险总保费将根据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保费分年度收取)。
4.采购需求:
4.1参保对象
保山市防贫保险参保对象为全市乡村户籍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国办系统管理的边缘户***%参保。
4.2赔付对象
4.2.1.疾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赔付对象:参保对象中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外的人员。
4.2.2.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事故死亡保险赔付对象:所有参保对象。
4.3.保险范围及赔付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
4.4.保险保障服务区域范围:保山市辖区(含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4.5.标段划分:*个标段,投标申请人须针对本项目整体投标。
4.6.选择保险服务机构数量:*家。
4.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
4.8合同:防贫保险按固定单价【保险费】合同,根据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4.9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报价为填报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费率。
(1)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是指为开展保山市防贫保险项目所发生的防贫保险运营费、管理费、防贫保险宣传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涉及的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作为中标保险机构的服务费用。
(2)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实际防贫保险总保费*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费率。
(3)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费率=(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防贫保险总保费)****%。
(4)防贫保险运营管理费费率最高上限:**.**%。
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4.**其他事项: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及保险服务期限):
5.1.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后*个保险年度,即:****—****年度(2个保险年度)。本项目按照*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年度合同履行按云财采〔****〕**号文和云财采〔****〕**号文件执行。项目管理实行服务机构*年*评价、合同*年*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2.服务期限:包括保险合同实施期间及保险期结束后与合同实施期间的相关服务事项整理收集交接等时间在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或授权在项目所在地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提供逐级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只能授权*家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3.2投标单位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保险代理人或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单位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招标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确认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如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4.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单位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
远程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远程解密的方式,在开标时间根据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
(3)特别提示: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启用远程解密签到功能的通知》(保公管发【****】1号)要求,投标单位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和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需要在截标时间前**分钟内在系统中签到完毕,否则将无法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投标单位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上述远程解密要求),则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解密。该提示与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该提示为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 号:***********************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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