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无人机调查取证违法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无人机调查取证违法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七条第一节现更正为:(1)请各供应商将保证金款项:10000.00元, 2020年11月20日10时00分前从基本账户转出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响应无效。 (2)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账户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3)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4)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五条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且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时视同放弃。 2、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账户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3、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光中大道丰城市自然资源局*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丰城市云峰路潭埠熊家**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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