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供电设施工程(供电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供电设施工程(供电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9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金捷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与天津市斯玛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6个月
(5)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近*年(****年**月1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 第*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易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天津开发区君安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体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优良
(4)工期:6个月
(5)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近*年(****年**月1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 第*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优良
(4)工期:6个月
(5)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近*年(****年**月1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晓宇
联系电话:***********,马晓宇***-********转****
电子信箱:*********@***.***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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