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池州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池州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质疑答复(第*次)
各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1、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在线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类工程实验室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据查询,该证书为企业独有证书,设置过于苛刻,具有明显指向性及排他性,建议删除。
答复:本项目涉及多种大气环境在线监测设备的采购和应用,且监测设备的质量和应用能力对项目的成败起到关键作用。投标人具备在线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类工程实验室的,证明投标人具备更好的履约能力完成此项目,应给予适当加分;同时招标文件中要求具备这种类型的实验室均可得分,不存在指向性及排他性,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2、投标人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级得2分,*级得1分,*级得0.5分,其它不得分。设置了明显高于项目履约实际需要的条件,限制且排斥了市场竞争,且****成熟度证书与该项目无关,建议删除。
答复:****即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用于评估企业的软件能力,资质等级越高代表企业的软件能力越强。本项目采购内容其中重要的*项是 “软件平台的建设”,具备****资质证书且等级高的企业具备更好的软件能力,能够更好的完成项目建设,所以应给予适当加分。该评分项的设置与招标内容、特点和实际需要完全吻合。
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3、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科学(科技)进步奖的得2分,获得省级科学(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该项评分标准设置比重过高,具有明显指向性及排他性,建议删除。
答复:本项目是*个综合性项目,且涉及到复杂的大气科学研判、精细管控和精准施策的分析和评估,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定的技术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能力。投标人能够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科技)进步奖”,代表了企业的创新、科研和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应给予适当加分。该评分条款设置合理,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的内容以及技术要求,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年**月6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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