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抚顺县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抚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 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同步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评审专家名单: 白玉霞、李世平、于长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 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 **-3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北门*号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6.排序 第*名:*************** 第*名:***************** 第*名:**************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抚顺县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抚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安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
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同步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评审专家名单:
白玉霞、李世平、于长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 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 **-3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北门*号门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6.排序
第*名:***************
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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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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