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白莲集镇农贸市场重建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将乐县白莲集镇农贸市场重建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充通知:
*、补充修改内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本次招标**约为****元。
2、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元。
3、本项目投标须知附表第5项1.5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本次招标**约为****元。
4、本项目投标须知附表第**项**.5/**.6密封要求修改为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 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即可。
5、本项目投标须知附表第**项**.3监管部门名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本项目投标须知附表第**项**.2第**条修改为严格执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政办〔****〕**号)文件规定:
(*)完善报验登记管理。加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税源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告知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部门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县住建局在发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须查验施工单位报验登记情况,对未报验登记的,及时反馈至县国税局。
(*)强化预缴税款监控。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平台公司及相关业主单位须审查施工单位预缴税款情况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凡未足额预缴税款的,*律不予支付工程资 金。对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按照税收政策要求,从公平税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履 行协税护税义务,督促施工单位就地预缴税款。
(*)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主动联系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报验登记,及时进行预缴申报;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支付以及税收缴纳情况,做到底 数清、情况明。对建筑施工项目涉及总包、分包业务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纳税人选择不同计税方式预缴税款。若发现中标单位 和纳税单位不*致的,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住建等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核查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 人税款预缴情况。
7、本项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第2.1条款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修改为*******元,第3项第2.3条款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修改为*******元,计算方式:
1. 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到整数位)。
(1) 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2)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3)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
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
3.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详见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的第1节工程量清单附表1。
8、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调整**.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调整方式:修改为投标单价列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钢管脚手架**变动,根据闽建筑[****]**号文件与闽建筑[****]**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价列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或Φ**.3×3.6钢管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以内(含**%)的,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Φ**.3×3.6钢管**%)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的价差由业主承担或受益,价差按月份调整。差价计算按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上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除投标单价列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Φ**.3×3.6钢管**变动引起的调整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材料、机械、费、税均不再执行调整。
9、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合同**、计量与支付第**.1合同**形式1、单价合同修改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材料、机械市场**变化(除专用条款 **.1 条规定可以调价的除外);(2)定额取费标准调整、各类政策性调整; (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4)本工程招标图纸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各条款中包含的内容和要求。
人工费调整: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施工期间若有新的文件调整,则调整文件发布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新文件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因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条款第 **.1 款、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通用条款第 **.2 款约定执行。
**、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合同**、计量与支付第**.4 工程进度款支付**.4.1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进度付款额度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承包人应提供等额发票);待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备案合格的日期为准)支付到工程量的**%;待县审计局结算审核完毕及资料归档后,支付到工程款总额的**%,剩余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年后付清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2节招标控制价*、项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元(大写金额:*********圆整);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致之处,以本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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