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茄子河区中心河乡金乡村副业场屯东涵,畜牧场屯涵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茄子河区中心河乡金乡村副业场屯东涵,畜牧场屯涵工程(详见图纸及清单)
4、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元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天
施工地点:茄子河区中心河乡金乡村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开标会资格后审,即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当日向磋商小组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从事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税务登记证(*证合*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身份证;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证书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竞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到*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到*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和采购文件模板之外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要求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磋商文件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相关情况
采购单位:*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代理单位:*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室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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