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炼化*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场臭氧发生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石化炼化*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3套臭氧发生器、2套冷冻机组、4套尾气破坏器。其中包括:臭氧电源柜、控制柜、调节阀、变送器、温度表、粉尘过滤器、2套冷冻机组、尾气破坏器系统、检测仪器仪表、配电柜、安装材料和备品备件。
臭氧发生器放电技术采用玻璃管或搪瓷馆放电技术,不允许带***控制系统;
尾气破坏器采用加热催化的方式将臭氧分解,不允许带***控制系统,收集管线需设置气水分离器及除雾设施;经臭氧尾气破坏器的出口气体臭氧浓度小于 0.*****,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冷冻机组设计温度为7/**°C。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书。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货到现场,具体发货时间以通知为准。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石化炼化*体化污水处理场项目现场。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
3.2.2具有该项目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
3.3 财务要求:
3.3.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须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如未完成****财务年度的,可提供至****财务年度,并给予无法提供的情况说明)。连续*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3.4.1近*年内具有臭氧发生器(****/h及以上)的业绩2台以上,且平稳运行3年及以上。需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应用证明,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具备不得参与投标。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5.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与**********无诉讼记录,格式自拟。
3.5.4 评标时以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7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8 其他要求:
3.8.1 近3年(****年1月1日至****年**月**日)内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3.8.2 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
3.8.3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8.4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内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5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6 投标人承诺****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不报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7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年9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3.2 银行汇款:请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号,其中报名结束后,请勿直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需采用线下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号,接受电汇或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庄支行
账号: *******************
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3.3确认网上汇款状态: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2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标书费的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确认电汇款项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更改贵单位的购买状态,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经售出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 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或银行保函(电汇汇至账号同标书费汇至账号),应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投标保证金”。请勿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进行提交投标保证金操作,请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发来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我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手动更改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状态。
5.4 因未在规定节点前发来标书费电汇底联、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造成未变更状态而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年 **月** 日 ** 时 ** 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中心
**** 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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