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弱电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东方龙城湛露苑**#楼***-***、***-***、***-***、***-***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名称:半球摄像头 品牌(如有):宇视 规格型号:宇视*******-*** 数量:** 单价:*** |
名称:户外枪式摄像头 品牌(如有):宇视 规格型号:宇视*******-*** 数量:9 单价:*** |
*、评审专家(公开招标采购人员)名单:
陈德林、章晓*、章淑芳、胡丹丹、张雪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幢**层****-** ,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芜湖县****年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网络教室设备及办公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年7月**日;合同金额:*******.**元。
(2)合同名称:南陵中学云机房及云办公班级多媒体、备课教室设备采购;签订时间:****年1月**日;合同金额:*******.**元。
(3)合同名称:无为县新建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签订时间:****年8月**日;合同金额:******.**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繁昌县新港镇核电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中阳大厦2层***-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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