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SG0800G20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传染病医院(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部、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以西,鹤哈高速以南。
2.3建设规模:新建传染病用房5栋,总建筑面积17181.09㎡,其中:地上5层、地下1层的传染病房楼1栋,建筑面积8976.30㎡(地上部分建筑面积7340.25㎡,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456.05㎡),医疗床位200张;地上5层传染病门急诊医技楼1栋,建筑面积7340.25㎡;地上1层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645.28㎡;地上1层消毒间1栋,建筑面积119.26㎡;地上1层垃圾中转站1栋,建筑面积100.00㎡。新增道路11800㎡,布置机动车停车位40个;绿化9300㎡。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其中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97571290.94元;其中设计费:813590.94元,施工费96757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者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近3年内(2017年7月-投标截止之日)担任过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3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须配置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员2人(土建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专业)、安全员2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12个月(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所有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件须证企相符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对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7月-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5时00分至2020年9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建设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8-6119126
招 标 人:********(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伊春市乌翠区汇源大道龙海大众4S店对面
联 系 人:***
电 话:0458-6009301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期F2栋1-3层01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6720575931
电子邮箱:dongxinzhaobiao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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