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年海葬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年海葬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海葬服务(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新抚区民主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9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海葬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海葬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年**月**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葬服务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②经营范围明确具备殡葬礼仪服务、海葬服务项目;③具有船舶检验证书;④具备大连、营口两个方向海域的骨灰抛洒资格和能力。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8月**至 ****年9月7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新抚区民主街**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抚顺市政府东侧)。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 (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必须做成*个***,未按格式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民主街**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 佳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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