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哨位集成箱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哨位集成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哨位集成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9月8日**点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2;
项目名称:**************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哨位集成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哨位集成箱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5日内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须是专业从事相关设备生产的企业或经销商,具有相关经验及类似业绩。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1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年的公司提供****年1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承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8月**日至 ****年8月**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
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9月8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4. 监督电话:
**************组织纪检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B座**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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