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毛坦厂中学校园文化设计与制作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市民惠路民惠苑2号楼***铺室
中标金额:*************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中标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需求清单及投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贾宁军、张文武、张晓梅、邹恒彬、杨思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安市毛坦厂中学
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1栋**层
联系人:**
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1栋**层,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安市毛坦厂中学
**************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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