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本朝阳区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期建设(停车位设备及安装)补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条道路,共****个泊位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第1包
*** 第1包:
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朝阳区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期建设(停车设备及安装)补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朝阳区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期建设(停车位设备及安装)补充项目
2.招标内容:
2.1工作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高位视频停车电子收费管理系统设备与材料的供应、运输、包装、仓储;系统设备的安装;系统开通、试运行、系统验收、质保服务、运维服务等。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预计工期:施工及安装工期**日历天(**月**日前完成全部设备施工安装),调试对接工期**日历天(**月**日完成全部设备调试运行工作,**月**日完成与北京市平台对接和区级平台系统对接。)
2.4项目规模:本次共涉及**条道路,共****个泊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属无效。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9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级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级证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方式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找到本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应信息后“加入购物车”(若是需要购标审核的项目,则需先点击“下载购标审核附件”,准备好相应资料后,点击“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后提交,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才能继续操作)。
(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投标人完成下单后,可直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4) **证书办理: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供应商须提前办理**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证书在使用时有效。**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平台相关说明,**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如有操作疑问或**办理咨询请按以下方式与平台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客服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时**分-**时**分,下午**时**分-**时**分)
4.3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包(不含平台下载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生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容通过平台进行提交。****年8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平台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递交至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北京市朝阳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会议室;
(2)投标人可不前往开标现场投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投标成功,投标时间截止后即进行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参与项目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东方东路6号*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