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及中心城区城市设计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号)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路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刘*颖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长宁南路自然资源局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号D-***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采购项目概况:昌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及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3、投标人须派遣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和注册城乡(市)规划师;同时派遣1名土地规划业务的主要技术人员,须为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年7月**日-****年7月**日 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号)
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获取
4、文件售价(元):***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8月3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开标时间:****年8月3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7月**日-****年7月**日**:**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或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经营范围)副本 ;
(3)项目负责人的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和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土地规划业务主要技术人员的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失信行为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律谢绝报名。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号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自然资源局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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