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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 宁德市
企业采购
中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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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中标 |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2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8 国内 ****** ******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合计: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2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3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4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5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6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7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8 **.5 第*年付款周期开始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元整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

**、违约责任

1、*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甲方确认签收发票开始后次日起,每延误*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已签收未支付部分 1%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付款期限 ** 日时,乙方有权停止配件供应甚至解除合同,直到甲方付清所有欠款及违约金。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非电梯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定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定民事责任。 **、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双方互不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任何*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对方的违约金、罚金、责任赔偿累计不超过本合同年金额的**%。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2、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3)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4)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5)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6)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7)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8)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9)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10)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必要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保养的,超出时间后不再另行补做,对此乙方不承担责任。 (11)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2)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3)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4)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5)涉及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旧零部件,如未返还乙方处理,甲方应负责按照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 (16)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法定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以及与维保有关的其他便利条件,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4)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2、义务 (1)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劳务内容为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及7*24小时的故障招修服务,重大修理、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产生的人工费经双方协定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3)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10101099/4006011099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60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以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报送使用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9)乙方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质监局报备本单位所承担维保电梯清单,如维保情况有变动,在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质监局申报变动情况。 (10)乙方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1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应当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2)应按照福建省特种设备协会拟定的《福建省电梯维保行业自律公约》及《电梯维护保养最低成本指导价》要求对使用单位进行维保价格公示。同时与甲方签订合同中日常保养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乙方已于 2020 年 06 月 28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五次。 5、根据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当零部件损坏时需要由甲方支付费用的,在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零部件款,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部件。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向甲方就零部件更换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不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电梯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通过定期检验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6、政府定期检验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乙方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定期检验工作,政府电梯定期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使其符合新的安全标准,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大厦**层**、**、**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祎哲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 **** **** ****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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