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地质大队
*、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地质大队双动力头工程钻机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定标/成交日期: ****-**-**
*、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地质大队采购双动力头工程钻机 | **-**** | 1 | 台/套 | *******.**元 | ***********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号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王亚风,李红,李昌辉,李乡灵,乔汉民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地质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号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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