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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平遥县人民医院1.**核磁共振成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年6月**日组织了该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单字[****]****,评审小组依据单*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曙光路**号 2.代理机构名称:***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遥县顺城路***号 3.本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内容共*包:平遥县人民医院1.**核磁共振成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4.单*来源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3日 5.服务期限:3年 6.项目预算:****元。 7.成交时间:****年6月**日 8.成交单位:
9.评审小组:李晓亮(组长)、李卫煌、刘桂林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郭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8%收取,***-****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9%收取,(按阶梯法进行计算,*位及*位之后均需进到*位),不足****按****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2.*** ***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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