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科技法庭建设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王忠德 |
科技法庭建设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科技法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建设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
*** | 中标 | ****-**-** | ************* | 小微企业 | 本溪市平山区站前街解放南路 | ***,***.**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高清庭审主机、书记员庭审系统、高清*体化枪式摄像机、摄像机支架、电容话筒、实物展台、书记员电脑***分配器、大屏幕显示设备、安装支架、桌面显示器、显示器专用桌面支架、桌面接口、原被告席***分配器、法官席***分配器、展示*体机、壁挂支架、时序电源控制器、音频线、视频线等布线材料、开庭公告系统、信息系统集成费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荣海英;李敬茹;杨显庆;王彤伟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号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丛贵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厦花园商铺6#-1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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