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城区市政道路(红线宽**米以下)维修管护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城区市政道路(红线宽**米以下)维修管护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开标日期:****年6月2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号
中标金额(下浮率):*分之**(下浮率**%)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诚大厦***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根据滁招管****-****招标代理入库协议
收费金额:****元(含推荐费、评委费****元)
公告期限:****年6月3日至****年6月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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