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房地*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5月7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各投标供应商: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研究答复如下:
1、质疑事项1: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情况:1、“投标供应商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内容包含:软件开发或运维服务或系统集成)得5分,没有不得分。”
事实依据:E包除了涉及**多户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外,更重要要完成其他几包数据梳理、质检、数据融合、合库等工作;供应商必须具有对“不动产数据项、流程、农房*体登记”软件接口开发对接能力、具有数据整体集成能力、具有数据入库发证运行维护能力;所以供应商必须具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服务”多项能力才能完成E包工作,任何单项能力不能匹配E包工作。
答复:本条作如下修改:“投标供应商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内容同时包含:软件开发、运维服务、系统集成)得5分,没有不得分”。
2、质疑事项2:“4、投标供应商获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省*级及以上的得5分,省*级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事实依据:E包主要完成数据融合应用,对数据安全要求很高,供应商有没有数据信息安全服务能力非常重要;而不是建档案系统,更不是要把不动产档案系统搞去评级,档案与E包工作内容关系不大,具有排他性。
答复:本项目涉及大量调查数据成果,其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也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作为评分标准的加分项,考虑的是投标供应商的档案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故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质疑事项3:投标供应商业绩情况:1、投标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事实依据:不动产登记项目全国基本上都是****年启动的,并完成招投标,安徽省部分地区为****年,投标业绩年限要求具有限制性,业绩考核应以验收报告为衡量项目是否完成工作的标准而不是年限。
答复:本项目业绩要求是近*年(自****年1月1日以来)的,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是统*标准,故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中路***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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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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