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学院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已于****年**月**日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现决定发布更正公告:
*、原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学院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拟定为*******学院路校区采购*批厨具,主要内容:炊具、厨具、餐具以及其它配套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
*、变更内容
1、原评分标准: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6.**分 | 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接并完成过政府采购厨房设备类采购业绩的,每提供*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出上述要求的,不予计分。同时须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否则该业绩不得分(业绩合同主要内容、金额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
第*方信用报告 | 2.**分 | 信用得分=2*综合得分(即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分值)/***,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提供报告原件电子件。 | |
企业实力、信誉 | 9.**分 | 1、投标人具有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及地税局颁发的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电子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责任险,达到*****元以上的得3分,达到*****元以上的得2得,达到*****元以上得1分。提供原件电子件。 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管局(原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级的得3分,**级得2分,A级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电子件。 |
现变更为: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8.**分 | 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接并完成过政府采购厨房设备类采购业绩的,每提供*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出上述要求的,不予计分。同时须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否则该业绩不得分(业绩合同主要内容、金额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
第*方信用报告 | 2.**分 | 信用得分=2*综合得分(即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分值)/***,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提供报告原件电子件。 | |
企业实力、信誉 | 3.**分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责任险,达到*****元以上的得3分,达到*****元以上的得2得,达到*****元以上得1分。提供原件电子件。 |
网上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城区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号楼***室
邮政编码:******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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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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