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的委托,对************博爱-获嘉-长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申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及澄清,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博爱-获嘉-长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申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修改及澄清内容
(1).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线性工程(单项合同长度****以上)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业绩1份。
注:***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业绩1份;
注:***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2).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线性工程(单项合同长度****以上)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业绩1份。
注:***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合同原件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业绩1份。
注:***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合同原件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须提供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或列明项目负责人的选址规划报告(附选址报告封面及报告中编制单位人员名单),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3)、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以上内容,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兴南路与福禄街交叉路嘉*东方大厦**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经*路与纬*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室
联 系 人:***
传 真:****-********
电子邮件:[***** *********]
监 督 机 构: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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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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