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年校安工程第*批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长垣市****年校安工程第*批建设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长交建*********号
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
*、项目内容:长垣市第*初级中学(北校区)女生宿舍楼建设施工;长垣市蒲东中心学校初中部操场看台建设施工;长垣市蒲东中心学校小学部2#综合楼建设施工。
*、招标规模:长垣市****年校安工程第*批建设施工。
*、评审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长垣市向阳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号8楼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日(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
***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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