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省道***同安大道至莲花水库段慢行系统工程(苗木采购及养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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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 | 苗木类 | 省道***同安大道至莲花水库段慢行系统工程(苗木采购及养护) | 1 | 批 | 国内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年5月**日前交货完毕,按工程进度供苗,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省道***同安大道至莲花水库段慢行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地;
4.3交付条件: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苗木照片、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均为本招标项目的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 验收期次说明:1、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苗木照片、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均为本招标项目的验收依据。采购人根据此依据进行树种、规格标准、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苗木验收的方法及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苗木按数量随机抽查**%,每株为*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若每个树种苗木少于**株时将全数检查。 2)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苗木质量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 姿态和 生长势 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病虫害 无明显病虫害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 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4)允许偏差范围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乔 木 胸 径、地径 <*** 0 观察和尺量检查 6~**** 0 &**;**** 0 枝下高 +** -** 冠幅 -** 3、拒收条件: 1)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 2)病虫害严重的苗木; 3)生长势很差可能影响成活率的; 4)土球破裂的; 5)运输过程中损毁的苗木; 6)严重畸形影响景观效果的; 7)因苗木起挖后未及时送苗造成枯萎,影响成活率的; 8)苗木实体与苗木投标照片存在明显差距的。 4、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苗木规格要求由中标人、采购人联合进行苗木验收。验收完成后必须立即填写苗木验收单,依据苗木验收单或送货单进行苗木决算。 5、中标人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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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 | 苗木到货后,经采购人与监理方验收合格,签订验收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财政拨款到采购人账户后,再由代建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苗木总金额的80%。 本项目广州樱苗木占比较大,为防止投标人以其他种类樱花替代广州樱,要求经过一个花期确认为广州樱后,再按照上述支付进度进行拨付苗木款。并要求中 标人种植养护的樱花在第二个开花期验收时开花率不低于95%,开花率达不到的部分苗木,中 标人须无偿无条件更换与此同一品种的樱花直至该部分苗木正常开花。 | |
2 | ** | 采购人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天内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 | |
3 | 3 |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6个月的成活观察期结束后,且财政拨款到账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分比:5%。说明: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待本合同履行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及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文件规定。
**、违约责任
。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环城北路***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环岛干道****号*缘湾文展苑***-2之*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市建行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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