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池州市中医医院医用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4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事项及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项下“4、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
4、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类电梯制造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类电梯安装资质。
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类电梯制造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人民路***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4月**日
质疑事项1:对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项下“业绩”的质疑。
答复内容: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 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电梯的业绩,每具有*份单项合同中包含3台及以上医用电梯业绩的得2分,满分7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电梯的业绩,每具有*份单项合同中包含3台及以上医用电梯业绩的得2分,满分7分。
质疑事项2:对评分标准中“投标产品性能要求:(3)根据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等系统性能、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产品综合评价打分;安装调试方案打分;售后服务打分”情况的质疑。
答复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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