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佳木斯支队“*室*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 发布人:**************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
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佳木斯支队“*室*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佳木斯支队“*室*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佳木斯支队“*室*站”建设项目
2.2工程资金来源:经费自筹
工程资金性质:政府专项经费
2.3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友谊路***号
2.4招标控制价:***.***元
2.5建设规模: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佳木斯支队“*室*站”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保密局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近半年(****年**月-****年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5.1投标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时至**:**,**:**时至**:**时(北京时间),到**************(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企业法人、被授权人亲笔签字,印章无效);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1人):***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程、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长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质检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近半年(****年**月-****年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7)近*年(****-****年)每*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9)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网址:****://******.*****.***.**/)
5.2投标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时至**:**,**:**时至**:**时到**************(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逾期不予受理。
5.3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楼),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佳木斯市友谊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 理 机 构:**************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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