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采石场土地确权及办理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
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1.招标条件
湘乡采石场土地确权项目依据集团财务部对长沙土房办下达了土地确权办证经费计划(广铁财调预(****)***号)及集团土房部委托办理湘乡采石场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的招商工作的函;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土地权属完善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现湘乡采石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湘乡采石场土地确权及办理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湘乡采石场工程由原铁道部于 **** 年立项 (鉴线﹝****﹞** 号),项目包括专用线工程、采石设备、厂 房及配套生产生产房屋工程。新征建设用地 ***.9 亩。项目建 设单位为原广铁株*复线指挥部(已撤销)。
湘乡采石场工程****年开工建设、****年建成投产。****年8月完成了征地补偿工作,并办理了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单(﹝****﹞政土字第 *** 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湘国 土建字第 **** 号),用地单位登记在广州铁路集团工务工程总公司名下,****年**月工务工程总公司被集团公司撤销,现须 完善土地及9栋建筑面积****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因历史遗留问题,经业主前期调查,经查证的资料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建设用地(拔)用土地审批单及附件图纸(复印件),当年株*指委托湘乡市国土局拆迁的合同,部份拆迁户当年的合同、迁坟、改电,堆土等合同,****-**年期间支付的测绘、权调、土地证办理的部分支付凭证。
上述土地及房屋发证及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2 本次咨询服务工作工期2个月。
2.3 招标范围:
湘乡采石场土地确权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服务,土地 ***.9亩、房屋****平方米的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土地、房屋登记协调会;正式启动工作,收集并完善所有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土地、规划、房屋登记基础资料汇编,做好与各级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调,协助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与当地村、乡镇和县级政府部门等协商与沟通,组织国土、规划、房屋测绘部门现场测量、踏勘、核实、土地调查等工作,指导甲方补充完善有效的上级批文及办理登记事宜中所需资料、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代表业主领取不动产证。向集团公司土地房产部门移交好登记发证资料。投标报价须包含全过程所有费用。
2.4标段的划分
本次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服务招标要求。
3.1.2.须提供近*年(****-****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业绩要求:近*年内(****年5月-****年5月)承担并完成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小于**周岁。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主持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1.6. 投标期内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近*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 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号)有关文件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1.8.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
开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5月**日9时**分至****年5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
5.2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号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C座7层 |
邮编: | ****** |
项目经理: | ***(招标师证书编号:*****************) |
投标登记联系人: | ************* |
业务联系人: | ************* |
财务发票联系人: | ************* |
电子邮件: | *********@***.*** |
**********************
****年4月**日
附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站长)为: ,身份证号: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服务质量 。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附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服务招标要求; |
2 | 财务要求 | 在****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少于***元。 |
3 | 业绩要求 | 近*年内(****年5月-****年5月)承担并完成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 |
4 | 信誉要求 | 1. 投标期内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近*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2. 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号)有关文件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附表2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机构设置要求 | 具体要求:项目进行期间,应设立本项目专业管理机构。机构职能设置由投标人自定并在拟设立的组织机构中明示;以满足配合招标人随时到现场处理有关问题。 | |
2 | 人员数量要求 | 1.人员应配备不少于3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与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工作。 2. 其他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配备足够的人员,合理制定人员进场计划。 | |
3 | 人员岗位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 | 年龄小于**周岁。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主持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参与过大中型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或不动产登记代办咨询服务工作。 |
附表3 投标设施设备要求
投标设施设备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交通、通讯、办公、生活设施设备 | 工作人员应自行配备登记办证工作有关的各种仪器、软件、电脑、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的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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