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工厂冲焊*保焊房废气治理改造项目(*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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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工厂冲焊*保焊房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工厂冲焊*保焊房废气治理改造项目(*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工厂冲焊*保焊房废气治理改造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于 ****年3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山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节假日除外。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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