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主要河流第*方巡查评估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陈浩南 |
沈阳市主要河流第*方巡查评估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沈阳市主要河流第*方巡查评估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河流第*方巡查评估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 | 成交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 ****-**-** | ******************** | 无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纬路5-4号 | ***,***.**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服务名称:沈阳市主要河流第*方巡查评估。服务内容:对蒲河、小浑河、细河、南运河、南小河、满堂河、*龙河、秀水河、白塔堡河、北沙河、浑河、绕阳河、柳河、辽河、新开河、黄泥河、养息牧河 **条河流水系进行巡查评估。包括:现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资料终审与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制;问题调查等。巡查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护堤地*域范围;无堤防的河道,为河道水域及岸坎以上可能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等事件的重点周边区域。本次采购的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起至****年**月**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履约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武晓明;高榕;焦鹏翔;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号甲***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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