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溪灌区外度渠道节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萩芦溪灌区外度渠道节水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萩芦溪灌区外度渠道节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萩芦溪灌区外度渠道节水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莆市水利函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萩芦溪灌区外度渠道节水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梧塘及荔城区西天尾镇,外度渠道上;
2.2 工程规模:约****元;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第*产业或第*产业或第*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审后预算价下浮**%作为最高控制价,即******* *(1-**%)=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其中渠道防渗工程需在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完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 **:**至****年4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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