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洛阳市新区自行车场馆提升改造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新区自行车场馆提升改造工程(*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 1 包。自行车馆项目木质赛道的施工图深化设计以及自行车馆项目木质赛道供货、施工安装及油漆(包含场地标线、底层、面层)等全部内容
交货期:接采购人及监理人进场通知之日起**日历内
质保期:3年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评审日期及地点:
****年3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楼)
*、评审小组名单:郭学明(组长)、张妙玲、魏朝辉、陈永红、聂杏莉、原珑、张路珂
*、中标人信息:
名称:大连*森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红塔村
中标金额:(小写)¥********.**元;(大写)********元整
交货期:**日历内
质保期:3年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年3月**日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楼)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洛阳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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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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