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第*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元;本次招标额为***.***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师胡杨河市 3.工程规模:建设垃圾中转站房,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运输工具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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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 第*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建设垃圾中转站房,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运输工具等。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理须具备市政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数字证书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其他说明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项目的同*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报名时所提供的***理与参与投标时的***理必须为同*人,如果***理更换投标无效; 3.区外投标企业进疆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应到兵团住建局进行信息登记。 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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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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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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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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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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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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