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配电工程—管材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配电工程—管材;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配电工程—管材 地址:灵川县定江镇粟家村委大丰东村**#D号地 评审专家名单:侯小兵、孙大坚、刘浩然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象总部大厦B座**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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