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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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繁昌县犁山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繁昌县孙村镇孙村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城大厦写字楼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鲁************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大汶河综合开发津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潜流湿地附属工程施工 | |
规定公示的 | ***调东线山东济南长清段安全防护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
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 成员(*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青海湖南岸黑马河及周边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水环境管理工程等项目(施工) | |
规定公示的 | ***地流转项目****施工**标段—新郎川河沙河洪林段防洪治理工程 | |
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水安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人(安徽*华水安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 成员(安徽柱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岳西县汤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期)汤池河段(0-***—1+***)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青阳县光明等*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1标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现场抽取的K值为:0.2 现场抽取参与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计算的单位:1、江西天*建设有限公司;2、宣城市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安徽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安徽栋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安徽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楼*号窗口),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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