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规告字[****]2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准入产业类别 |
投资 强度 (*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元) |
交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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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日照 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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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县开发区双溪路与乔木路交叉口北侧地块 |
*****.** |
*** |
工业用地 |
≥1.0 |
≥ **% |
≤** |
≤ **% |
按规范要求设置 |
标准化厂房 |
*** |
** |
*** |
净地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该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1月7日至****年2月6日**:**时前,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1月7日至****年2月6日**:**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6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2月6日**:**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在**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年2月7日上午9:**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人(含*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年2月7日至****年2月**日**:**时。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2月**日上午9:**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2月7日——****年2月**日上午9:**—**:**(工作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付款方式:成交后*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开户单位:青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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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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