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次招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次招标)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南,烟墩路东南艳碧水花园**幢***室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方新赋、胡凤霞、黄耀武
采购人名称:**********(原芜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中共芜湖县委党校对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号1#楼***室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芜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繁昌县叠翠苑4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业绩:
**********
项目名称: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制服采购
合同金额:******.**元
供货期:**个日历天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9日
(*)、废标情况
1、投标单位名称:江苏藤奴服饰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见服装生产或加工
依据条款、法规:供应商资格第3条不响应
处理意见:初审不通过
2、投标单位名称:芜湖龙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情形描述: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年**月8日
依据条款、法规:不响应招标文件* 条款第(5)条
处理意见:初审不通过
3、投标单位名称:北京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投标文件中未见招标要求*条款第(1)、(2)条承诺书
依据条款、法规:竞标文件第**页第*章注(2)条参数未响应
处理意见:初审不通过
4、投标单位名称: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投标文件中未见招标要求*条款第(1)、(2)条承诺书
依据条款、法规:竞标文件第**页第*章注(2)条参数未响应
处理意见:初审不通过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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