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台前县****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批)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台前县****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批)
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元;
标包划分:共*个标包:
A包:吴坝镇****台,预算金额*******元;
B包:夹河乡、城关镇、孙口镇****台,预算金额*******元;
C包:打渔陈镇****台,预算金额*******元;
D包:后方乡****台,预算金额*******元;
E包:马楼镇****台,预算金额*******元;
F包:清水河乡***台,预算金额*******元;
G包:侯庙镇、打渔陈(枣梨河、*官庙、赵庄)****台,预算金额*******元;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评标信息
开评标日期:****年4月**日
评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马瑞、院高飞、孙志强、俞志刚、孟凡友、凌燕(采购人代表)、吉爱莲(采购人代表)
评审结果:
C包:
成交单位:*************
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金堤路交叉口东北角
成交金额:*******元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号)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C包*****元。
*、公告媒体: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4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台前县新区纬*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永和宇宙星****室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路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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