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全民健身馆内部设备项目(*次)
中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原阳县全民健身馆内部设备项目(*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原阳县全民健身馆内部设备项目(*次)
*、项目编号:原交采********号
*、采购需求:篮球架、足球门、羽毛球架、卷材、乒乓球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项目总预算金额:*******元。
供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开标室
*、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时代广场西南)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中)***号国贸中心C座****、****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原阳县财政局:****-*******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至****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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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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