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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滇西抗战松山战役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保山市龙陵县滇西抗战松山战役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联系电话:龙陵县财富中心**-**
李女士 ****-******* ***********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滇西抗战松山战役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采购预算:**.8*元
*、成交事项
本项目于***8年1月**日下午**:**时由************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由磋商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得分 | 备注 |
************** | ******.** | **.** | 第1成交候选人 |
云南*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 **.** | 第2成交候选人 |
******.** | **.** | 第3成交候选人 |
*、项目成交标的及简要技术要求: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设计报告编制周期 |
保山市龙陵县滇西抗战松山战役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 | **日历天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家树(组长)、杨琛琛、黄明岳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8年1月**日)
1.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第*成交候选人到************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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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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