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名称:*安茶谷暨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凯旋大厦**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安茶谷合肥南站广告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年度“*谷*带”和“江淮果岭”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方案》)(茶谷淠河组办[****]**号)及市领导批示,预算安排“*谷*带”广告投放媒体宣传专项资金***元,《方案》中明确“用于新桥国际机场、合肥高铁南站广告位投放,高速沿线高炮宣传,市内城市围挡、高炮、公交等宣传,以及相关媒体等*安茶谷宣传。”计划投入合肥高铁南站广告宣传费用40*元。
*、采购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月**日,市“*谷*带”办与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共同赴合肥高铁南站对接洽谈,初步确定站内广告投放具体位置,鉴于合肥高铁南站广告系合肥汉邦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现申请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该公司为“*谷*带”广告宣传供应商。
*、拟定唯*供应商名称:合肥汉邦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拟定唯*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桐城路***号合作经济广场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公示期限:****年 ** 月 2 日至****年 ** 月 9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茶谷暨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及*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同时抄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 燕 电话:****-*******
****年**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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