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年*园区绿化提升苗木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全椒县****年*园区绿化提升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开标日期:****年3月7日9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滁州市同乐东苑**栋2单元***室
中标金额:******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及服务要求:详见全椒县****年*园区绿化提升苗木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4楼
联系人:曹 莉
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全椒县华泰汇景南门***号门面房
项目负责人:聂 雪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
公告期限:****年3月7日至****年3月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年3月7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