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富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于****年1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前*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1、中标排序第*名:**************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
2、中标排序第*名:************
投标报价:*******.**7元 建造师:***
3、中标排序第*名:****************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
预中标单位:**************
公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3、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电话:****-*******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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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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