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青阳县城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6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对青阳县城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内容:
针对质疑事项:在招标文件第**页综合实力项(2)供应商运营的环卫项目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或被地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下面宣传报道的得2分,满分2分。(4)供应商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2)项运营的环卫项目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只是说表彰,没有具体明确项目受到什么表彰,涵盖范围太广,只限于项目受到表彰,具有局限性。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好坏,安全及质量对项目起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服务本项目,建议修改为:供应商运营的环卫项目或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单位或优质服务单位或被地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得2分,满分2分。(4)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我司认为此次招标内容为环卫服务,归属于环卫行业,荣誉设置应与环卫行业相符合,不应设置清洗行业方面荣誉,建议修改为:供应商具有环卫行业*级或A级证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
*、统*答复:
“供应商运营的环卫项目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或被地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下面宣传报道的得2分,满分2分”,这样设置是指满足具有有效期内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等其他基本条件的合格投标供应商,都具有平等的资格,没有针对性、排他性,而更好的让更多企业参与进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因此,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级资质证书”是根据****年7月7日国家商务部发布的《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清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标准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该规范规定如下:
1、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如汽车、船舶等)类泊、河流的水草、水质的清洁等卫生清洁。
2、市政环境清洁资质属于本体系范畴。
本项目环卫服务外包内容涵盖了公共场所、市政环卫设施设备的擦洗清洁维护、建(构)筑物牛皮癣清理、水域河道保洁等内容,因此设置中国清洁清洗行业等级资质国家*级的条款,可有效保证本项目环卫服务质量。因此,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和平岗路交叉处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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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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