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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棠溪镇石门高古村落整治工程中标(成交)公告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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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棠溪镇石门高古村落整治工程(项目编 ***********)于****年9月**日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第*次),第*中标候选人为***********。**月**日,***********因故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经采购单位研究本项目顺延至第*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华山古典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重新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第*次)。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贵池区棠溪镇石门高古村落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9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9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华山古典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建设工程等*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 汤秀珍 徐开洲 鲍敏 招标(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 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单位和************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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