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项目名称: 精河县河道景观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定标/成交日期: ****-**-**
*、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 |
1 | 精河县河道景观工程 | ******* | ************ | 新疆博州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室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按照要求完成精河县河道景观工程的全部工作。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振海、陈蔚峰、巴吾尔江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博乐市南城供销新合大酒店*楼****室(土尔扈特路)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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