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松阳县新华南路(南段)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序号: ***********-***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浙江*基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元
设计周期: **日历天
设计负责人:**
公示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4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松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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