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项目名称: ******取暖设备、变压器及教具学具采购项目(*次)
*、 采购项目编号: *******-(**)-****-***-2
*、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定标/成交日期: ****-**-**
*、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 |
1 | 第*标段 | 取暖设备 | 1 | 批 | ****** | ********** | ****************** |
2 | 第*标段 | 取暖设备 | 1 | 批 | ****** | 新疆正泰祥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3 | 第*标段 | 取暖设备 | 1 | 批 | ****** | 新疆昌盛致远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第*标段:取暖设备*批;第*标段:取暖设备*批;第*标段:取暖设备*批.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第*标段 | 投标单位不足*家,废标 |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剑飞 、阳志辉、 田飞 、王新、 王雪梅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喀什地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层****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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