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鹿乡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8****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鹿乡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安装卫生间共计****户。(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每户约为****.**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8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8年**月**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改厕设备、配件必须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发布的相关标准且保修期为5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相应规定;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或玻璃钢制品(研发、生产、加工、制造、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生产缠绕式玻璃钢*格化粪池的独立生产能力,具有****年省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的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近*年内(****年-****年)具有相类似项目业绩至少*项(提供设备供货业绩及市政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设备项目负责人须为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或玻璃钢制品(研发、生产、加工、制造)企业的单位在职员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设备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或玻璃钢制品(研发、生产、加工、制造)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的投标。
3.6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材料等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和吉建管【****】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
3.**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资质证书副本(仅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企业提供)、设备检测报告、设备供货业绩、施工单位市政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设备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件、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包括银行缴纳证明文件及体现项目机构全体人员社保记录,必须为网站可查)(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8年**月**日13时**分,地点为****************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室
联系人:***
电 话:***********
****年09月**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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